咨询热线

021-53865559


您现在所在位置:
招考动态 RECRUIT NEWS
2021上海全日制专升本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来源: | 作者:pro013a9b | 发布时间: 2021-03-19 | 346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学〔2021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

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2021年本市继续实施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统筹考虑高校办学定位、教育质量、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具体名额根据招生院校申报情况,统筹下达。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考对象

1.本市普通高校2021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21届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其中,包括2021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文件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被外地高校录取的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享受2021届应届生待遇报考。

3.两类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并于2020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21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要求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2.各招生院校原则上应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对没有证书的考生应组织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相关要求须在各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

4.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由市教委统筹安排。所有免试入学的退役士兵考生由原学籍所在高校招生办于58日(星期六)前填报《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样式见附件1)报市教委确认。

5.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保送至相应本科专业申请。

(三)报名方法

1.4149:00-21:004159:00-12: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

2.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

3.申请免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但不填报志愿;申请保送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相应志愿。

4.所有报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相关学籍或学历证明,其中学籍或学历证明需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与认证”栏目—根据提示进行用户注册后进行相应的查询下载。符合报考对象第一项或第三项中“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20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的考生请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余考生请下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参考样张https://www.chsi.com.cn/xlcx/ybdb.jsp

5.被外地高校录取的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本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6.符合报考对象第二项的考生须上传基层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7.符合报考对象第三项的考生须上传退役军人证。

8.符合报名条件第四项的考生须上传退役军人证和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明。

9.符合报名条件第五项的考生须上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三、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

(一)考试安排

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9日(星期日),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各招生院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

针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单独考试,各招生院校应参照2020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为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命题,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针对申请保送的考生,各相关招生院校须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校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

(二)录取办法

各招生院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生章程的制定

各招生院校按规定时间向市教委书面报送院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及核准备案表(招生章程及核准备案表的基本格式见附件34)。市教委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定、备案。经市教委备案后,由各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市教委同时通过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各招生院校均须在考生报到时对其所有上传资料的原件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学籍。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根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录取,未按招生章程招收的“专升本”新生不予注册学籍。未经学籍注册的“专升本”考生,其本科学历证书不予注册。

六、各招生院校应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进行。

七、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新生学费标准,按照本市高校当年度同年级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上海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3月13日

咨询号
微信公众号

  校区:黄浦校区

  电话:021-53865559



联系我们 CONTECT US